我院通过对近几年受理的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分类调研,发现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的经济违法犯罪情况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至2005年我院共受理案件线索145件,其中涉及农村干部的32件,占22%;初查86件,其中涉及农村干部的21件,占24%;立案40件,其中农村干部7件,占18%。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涉案人员主要是村支书、村委主任、村会计等村两委人员,且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农业开发试点、土地征用拆迁等经济活动较频繁地区。二是犯罪性质主要是贪污、受贿和挪用,在所立案的7件中,贪污案4件4人,占57%;受贿案2件2人,占29%;挪用1件1人,占14%。涉案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是作案手段复杂多样。表现为利用经手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金的便利条件,直接贪污、受贿和挪用;利用“小金库”截留款项不入财务账,进入小金库或搞体外循环,从中贪污、挪用;用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虚报冒领等形式搞经济违法犯罪。如枝江市安福寺镇灵芝山村原任会计易振友,于1997年元月至2002年11月在任灵芝山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报、虚报支出,收入不上账等手段伙同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贪污和单独作案14起,金额63715.8元,个人从中实得53315.8元。其中单独作案11起,金额48115.8元;共同作案3起,金额15600元,个人从中实得5200元。四是犯罪主体趋向职务化和权力化,权钱交易突出。近年来,村干部经济违法犯罪人员由管钱管物人向掌权人发展是一大变化特点,犯罪手段由侵占型向擅权型转化。五是行贿、受贿风有所滋生。少数村干部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受贿,不见礼不办事,或者搪塞推诿,久拖不办。六是诱发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由于村干部工作面向基层,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他们的违法犯罪往往触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乱收费等,使群众深恶痛绝。这些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现象,败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诱发农民群众上访申诉,破坏了农村和谐稳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成了直接危害。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于促进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院在加大打击农村基层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努力探索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实行调查时全面撒网,收网后及时补网的机制,即在开展侦查时对案件的附带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案件办结后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帮助采取补救措施。以下是笔者结合实际,就如何强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谈三点看法:
一、针对制度抓根本
目前各地陆续普及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缺乏有关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和约束,村级财务管理往往有章不循、流于形式的情况,账目不全、白条入账甚至做假账的情况很普遍。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报大账不报明细账或干脆报假账等。这使得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致使某些村干部有空可钻,大肆挥霍贪污,侵占集体利益。
要实现农村的长治久安,必须从基础制度抓起,逐步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现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章立制,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二要强化村账镇管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票据的管理,避免白条收支、小金库等现象。三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人员的也要像其他行业一样持会计证上岗,上级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四是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账目要规范、细致,要如实向群众公开,让群众了解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村务公开要动真格,不能停留在表面,真正让村民当家作主。
二、针对民怨抓监督
在当前农村还存在着少数干部办事不公的现象,激起了民怨。比如,有的村干部私字当头,缺乏公心,在入党、参军、人员使用等问题上,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亲友。因此,在某些乡村就出现了一系列“怪”现象:侄子当主任、连襟当会计、父子同掌权、理财小组近亲“繁殖”等等。由此,群众怨声载道,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团结,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的形象。
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些现象的产生,首先从思想源头抓起,狠抓村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三个代表”的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讲敬业、奉献精神的同时,还要讲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与农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和守法,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
其次针对民怨狠抓日常监督工作。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关键在于监督。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从本质上讲是权利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要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有效监督权力,制约权力。一是要强化上级对下级领导的监督,杜绝领导家长制作风。二是要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和事件,如土地征用拆迁、费用补偿等,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主要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请示报告等制度,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三、针对关键环节抓预防
针对农村职务犯罪的新形势,要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为主动,实行关口前移的积极预防制度。对此,我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采取了以下措施,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配合乡镇政府开展村干部法律培训工作。我们分别在辖区分片组织村干部集中培训,向村干部教授法律知识,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有选择到出现问题的村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出动宣传车,发放法律法规资料,现场解难释疑,直接接受群众的举报和咨询,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协助各乡镇对管理混乱的村委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农村财务。
(二)建立农村预防职务犯罪信息资料库,构筑预防信息平台。紧扣对象特点,加强农村预防职务犯罪信息数据库建设,内容包括各村两委人员、理财小组成员、监督联络员的详细资料、不稳定村组、问题村组及上访户的详细资料、各村的账目情况及财务公开情况、各村的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及工程同步预防资料等等,同时资料库还包括关于各个乡镇职务犯罪举报情况的信息登记内容。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和预防机制。
(三)紧扣关键环节,加强对村重大经济事项的平时监督。我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一是对问题多、群众经常上访的村进行了专门治理,包括定期查验账目、了解财务公开情况,听取群众意见。二是会同审计、财政部门一道协助镇政府实施村账镇管、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对各村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和审计监督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等项目的审批权限,使各行政村的财务管理更趋合理。三是结合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租赁和转让的新情况,围绕村组重大经济事项,对土地的征用、租赁和转让合同进行存档备案。对需要存档备案的合同,除过去已签订的合同外,现要求必须附有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签名方可备案。提高村级政务透明度,避免村干部暗箱操作、贪污受贿。四是适时介入村组的一些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和掌握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